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陽光房地產基金」)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季度之營運數據
香港,中國 - Media OutReach - 2018年4月11日 -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欣然公佈陽光房地產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財政年度(「2017/18財政年度」)第三季的營運數據。
於2018年3月31日,陽光房地產基金整體物業組合之租用率1為97.7%,與上季度大致相若。寫字樓物業之租用率輕微改善至97.5% (2017年12月31日:97.3%),而零售物業組合的租用率則略為下降至98.3% (2017年12月31日:98.7% 1)。
整體物業組合的現行租金於2018年3月31日為每平方呎港幣46.3元,而回顧季度內平均續租租金增長則為5.5%。
寫字樓物業組合方面,陽光中心之租用率改善至98.2%,並錄得6.5%續租租金增長,而上環及中環寫字樓物業組合則表現平穩,顯示對租金相宜的非核心地區寫字樓單位的需求穩健。渣華道108號商業中心空置率的短暫性上升主要由於回顧季度內個別租約同時未有續租所致。
零售物業組合則繼續受惠於零售行業的復甦,從新都城一期物業於回顧季度內錄得8.3%續租租金增長的理想表現可見一斑。至於上水中心購物商場,其租用率水平持續改善,惟續租租金負增長並沒有反映持續的租戶重組計劃所帶來的新簽租約,故毋須過份關注。
備註:隨附陽光房地產基金2017/18年財政年度第三季之主要營運數據。
2017/18年財政年度第三季之主要營運數據
附註 :
1. 此等數據已作出調整,以反映俊暉華庭物業之出售已於2018年1月25日完成。
2. 按相關日期已佔用的可出租面積佔可出租總面積之比例計算。
3. 按相關日期已佔用的可出租面積的每平方呎平均租金計算。
4. 按相關期間續租並已生效的租約之有效租金變動計算。
關於陽光房地產基金
陽光房地產基金(股票代號:435)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並按日期為2006年5月26日之信託契約(經六份補充契約修訂及補充)(「信託契約」)構成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於2006年12月2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陽光房地產基金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於多元化物業組合的機會,包括位於香港的十一個寫字樓及五個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合共約1.2百萬平方呎。寫字樓物業主要分佈於核心商業區包括灣仔及上環 / 中環,以及在非核心商業區例如旺角及北角。而零售物業則主要座落於地區性交通樞紐及新市鎮包括上水、將軍澳及元朗,以及人口稠密的市區地點。
關於管理人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職責為根據信託契約及完全以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為依歸,管理陽光房地產基金。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所載資料並不構成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的要約或邀請出售,或徵求他人提出要約或邀請以購買或認購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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